关于2021届本科毕业生近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1-05-17 16:40:00

关于2021届本科毕业生近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为保证2021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工作的有序开展,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讨论,对近期本科毕业生论文工作安排形成如下意见:

1. 论文定稿查重时间截止到5月19日。对于未按时完成定稿查重的学生不得参加学院组织的第一次答辩,在参加学院组织的第二次查重通过后,参加学院组织的第一次答辩。二次查重时间为5月21日。对于论文查重通过但是无法参加第一次答辩的同学,可以参加第二次答辩

2. 对于复制比超过30%且小于70%的学生,不得参加第一次论文答辩,修改论文二次查重合格后参加第二次论文答辩(论文成绩不得超过良好)。对于第一次查重复制比超过70%且二次查重复制比仍超过30%的学生,取消其今年论文资格,延期明年答辩。

3. 指导老师要对论文质量切实负责,认为学生论文质量达不到答辩要求的可以不让其参加第一次论文答辩。

4. 对于答辩老师提出的修改意见要求答辩学生及时与指导老师联系,对于答辩后有较大修改的论文,指导老师可以联系薛媛老师再次进行查重,确保最后装袋论文的复制比不超过30%。

5. 5月22日(本周六)全天安排,非必要,答辩组成员不得请假,并将答辩时间地点告知教务办薛媛老师,由学院教务办向学生公布。5月22日将本组答辩结果以及推荐的优秀论文名单报给薛媛老师。

6. 5月24日学院组织第二次论文答辩;5月24日下班之前将毕业论文成绩发给薛媛老师。

7. 5月25日学院召开学位委员会会议,审定毕业生学位授予资格。

8. 毕业论文在答辩前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要进行评阅,并给出初评成绩,各位老师自由结合进行论文评阅。

9. 答辩过程中要求每位同学答辩不得少于15分钟,提问问题要与毕业论文关系密切,个数不得少于3个,答辩重点突出,答辩记录准确、完整。

10. 5月26日-6月4日进行毕业论文验收归档,归档资料中凡是签名都要求手签指导老师对归档材料的质量负责 论文归档时同时把论文相关电子材料打包发给薛媛老师。

会计学院

202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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